amjs澳金沙门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二大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(以 下简称“桑德集团”)持有公司股份 178,571,110 股(占公司总股本 12.48%)。桑德集团计 划以集中竞价、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3,698,000 股(占公司总股本 2.36%)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,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;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,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。
amjs澳金沙门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: 投资者关系活动类别 □特定对象调研 □分析师会议 □媒体采访 √业绩说明会 □新闻发布会 □路演活动 □现场参观□其他 参与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 国信及相关机构投资者 时间 2019年8月20日9:00-10:00 地点 电话会议 上市公司接待人员姓名 总裁李星文先生、副总财务总监万峰先生、董事会秘书张维娅女士
公司董事会、监事会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存在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,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。 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、总经理李星文先生及财务总监万峰先生声明:保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1、对外投资事项一 为推进amjs澳金沙门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在综合能源板块的业务拓 展,公司决定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amjs澳金沙门零碳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amjs澳金沙门零碳”)与赫 普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赫普能源”)、北京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(以 下简称“智中院”)在北京市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,作为公司在综合能源领域的平台公司。 该合资企业名称拟为“amjs澳金沙门创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”(以下简称“amjs澳金沙门创能”)(以工商 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);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,000 万元,其中,amjs澳金沙门零碳以货币 方式出资人民币 5,100 万元,占其注册资本的 51%;赫普能源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3,900 万元,占其注册资本的39%;智中院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,000万元,占其注册资本的10%。
作为amjs澳金沙门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amjs澳金沙门环境”或“公司”)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,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,根 据《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》、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等法律 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对《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》进行了审查和监督。现基 于我们独立、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:
每股收益(元):0.214 净资产收益率:2.35%